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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型共享储能项目(电化学储能)投产并网时间认定清单的通知》

2025-11-27 11:50浏览数:177 

11月26日,云南省能源局印发《新型共享储能项目(电化学储能)投产并网时间认定清单的通知》,其中对共23个新型共享储能项目并网时间认定确认,投产并网总规模4.355GW/8.71GWh。其中在2025年4月30日前投产并网的项目共有7个,投产并网规模为1.3GW/2.6GWh。在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并网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共有13个,并网规模2.62GW/5.24GWh。第三类在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并网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共有3个,规模为0.435GW/0.87GWh。

其中两大独立储能项目并网时间未通过认定,总规模235MW/470MWh。

原文如下:

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共享储能项目(电化学储能)投产并网时间认定清单的通知

云南电网有限公司、昆明电力交易中心、有关电力企业:

按照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〈云南省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(2024—2025年)〉的通知》(云能源科技〔2024〕98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、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共享储能发展的通知》(云能源科技〔2025〕1号)、《云南省电化学储能项目投产并网时间技术认定指南(试行)》《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型共享储能项目(电化学储能)投产并网时间认定的通知》(云能源办科技〔2025〕136号)等要求,省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新型共享储能项目(电化学储能)投产并网时间认定工作。

一、投产并网时间认定分类

此次新型共享储能项目(电化学储能)投产并网时间认定结果分为三类。第一类为《实施方案》中明确的电化学储能项目(压缩空气储能项目除外)在2025年4月30日前投产并网的项目。第二类为《实施方案》以外满足电网并网条件,并在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并网的电化学储能项目。第三类为不能认定为“《实施方案》中明确的电化学储能项目(压缩空气储能项目除外)在2025年4月30日前投产并网的,以及《实施方案》以外满足电网并网条件,并在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并网的电化学储能项目”范围内的其他项目。

二、投产并网时间认定结果

投产并网时间认定结果详见附件《云南省新型共享储能项目(电化学储能)投产并网时间认定清单》。请云南电网公司、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有关文件做好清算等工作。

云南省能源局

2025年11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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